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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号起,电动车、机动车迎来新规,有“3大”变化,一次性说清

2023-11-18 17:14 来源:儒文网 点击:

5月1号起,电动车、机动车迎来新规,有“3大”变化,一次性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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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可以帮助我们出行,远行时可以使用私家车或公共交通,近距离出行时一般选择电动车,所以我们经常关心车辆的相关规定,因为这些车辆新规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影响,从5月1号起又有新的电动车与机动车的新规实施,概括起来主要有3大变化,下面让我们一次性为大家说清楚,以免到时候影响正常的出行。

第1个变化: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上线

现在家中购买新车的用户越来越多,车主在购买新车以后,需要到车管所进行登记注册,为了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的登记流程,提高车主办理业务的体验,5月1日将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

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实施以后,车主在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时更加简洁、方便,减少了办理业务的流程,提高了办理登记的效率,可以实现全国机动车登记一证通办、异地办理机动车信息变更、摩托车带牌销售、车牌号码自编自选等等,总的来说《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实施,为车主办理业务提供了方便。

我们经常使用的电轻摩、电摩、电动三轮车以及老年代步车都属于机动车,所以机动车登记新规的实施对于我们经常使用的这些车型也会有影响,能够让我们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提供方便,可以说该新规的实施,真正的为民、利民、便民。

第2个变化:多地实施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从2019年开始对电动车进行严格管理以来,各大城市逐步要求只有电动自行车才能上路,为了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更好的管理,各个城市分别推出了适合自己实际情况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5月1日起,又有多地实施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

比如5月1日起,山东省将正式实施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河北省也将正式实施《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湖北省武汉市也将实施新修订的《武汉市消防管理规定》,这些新规的实施,对电动自行车的上牌、上路、停放、充电等提出了明确的管理办法,让管理人员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同时车主也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使用以及停放,使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更加明确。

在已经明确实施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城市,车主要及时地了解管理办法,明确管理的细则,一定要按照相应的管理办法使用与管理电动车,千万不要到时候因违反管理规定而受到处罚。

第3个变化: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多地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

2019年是电动车严格管理的元年,为了让车主的财产不受损失,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车能够继续上路,很多城市提出了超标电动车三年过渡期的管理办法,转眼间,三年时间马上过去了,有多地开始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

从5月1日起,浙江衢州、柯城、常山县以及湖北宜昌等城市,将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对于违规上路的车辆,交管部门会对其进行处罚,甚至扣车。

除了两轮电动车以外,对三轮、四轮电动车,多个城市也从5月1日开始进行严查,比如湖南湘潭规定,5月1日起,部分路段将禁止三轮电动车上路,对于违规者会严加处罚,另外河南新乡、甘肃酒泉等城市也展开了对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的综合治理,严查超标的两轮三轮电动车上路。

如果你所在的城市,超标电动车过渡期已经结束,一定要记得更换电动自行车,可以把原来的超标电动车进行置换,不要使用超标电动车上路,不然到时候可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还会扣车。

总结:

电动车是非常普通的交通工具,这种车型绿色环保,购车成本低,驾驶也简单,同时在骑行时受限制比较小,能够行驶在各种不同的路段上,所以最近几年很多用户在短途出行时都选择使用电动车。不过在使用电动车的时候,除了要遵守交通规则以外,一定要遵守当地的管理规定,这样才能够安全舒适地使用电动车。

你所在的城市还能使用超标电动车吗?您认为现在的管理是太严格还是很宽松?欢迎在后面的评论区留言讨论。